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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西中队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普法”
城市导报2021-07-01 10:06:49

      5月11日下午,南京西路街道执法中队跨前一步,在前期排摸基础上对青桔、美团、哈啰等单车品牌车辆运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南西城管中队结合法条内容,向到场单位具体了解南西辖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潮汐规律及运营企业的运维状况;针对愚园东路、铜仁路、奉贤路等辖区内易出现共享单车停放不规范的点位问题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企业认清形势、严守承诺、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管理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企业会强化管理,严格按照法条规定,把共享单车经营做好、管理好。

    任昱琳

    

作者:任昱琳
选稿: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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