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高桥镇专题学习 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桥2021-06-21 12:12:5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10日,高桥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特邀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郭艳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授课。镇班子领导、社区党委书记、其他处级干部、全体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村书记、主任参加学习。镇党委副书记陆风云主持。

会上,郭艳副教授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背景和时代意蕴,并从“三基”、“六论”角度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镇班子领导、镇管社区书记及其他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时,镇党委书记周秀华强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提了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把握关键环节、聚焦重点任务,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三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完善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为高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四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抓在手上,统筹推进“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陆风云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月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嵇晨清,分别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带动高桥地区步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等,交流了心得体会。郑月 杨小凤

选稿:孙翔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