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解放军东海军演,点明“实际使用武器”!多海域军事活动同时进行
东方网·演兵场2021-03-25 14:03:11

东方网·演兵场3月25日报道:浙江海事局23日发布航行警告称,解放军今日在东海相关海域内进行军事训练,还点明“实际使用武器”。演兵场梳理发现,近段时间以来,东部战区海军在东海海域的军事活动较为频繁,而且都突出了一个特点,那就是贴近实战。与此同时,解放军在黄海、渤海等海域的军事训练活动也是密集进行。

资料图:东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来源:东海舰队发布

23日傍晚,浙江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东海,3月25日0800时至25日1610时在28-57.850N 122-13.200E、28-59.133N 122-17.833E、29-14.283N 122-33.167E、29-21.233N 122-13.833E和29-01.433N 122-11.700E五点连线水域范围内进行实际使用武器训练。禁止驶入。

中国海事局网站截图

演兵场发现,此次航行警告与以往稍有不同,相比常见的“执行军事任务”“实弹射击”“军事演习”等提法,此次明确表明“实际使用武器”,演练突出实战化可见一斑。

根据东部战区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近段时间以来,东部战区海军在东海相关海域的军事活动持续进行。就在今天(25日)早上,东部战区就发布消息称,近日,东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南京舰、黄冈舰等多艘舰艇奔赴东海某海域开展实弹射击训练,在短短数小时内连续完成主炮、副炮、干扰弹、火箭深弹的实弹射击训练。据了解,通过此次高强度、多科目实弹实训,有效检验了指挥员实际使用武器组织指挥、战术运用和编队协同作战能力,提升了部队打赢硬功。

资料图:东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来源:东海舰队发布

3月12日,宋海舰队官方微信消息,近日,东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济南舰、常州舰组成舰艇编队奔赴东海海域开展实战化训练,进行了舰潜机自由对抗、联合火力打击等十余项科目,检验舰艇编队实战背景下实际使用武器能力。央视“新闻30分”“正午国防军事”“中国新闻”等多个栏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报道。

资料图:“东海雄狮”砺兵东海 来源:东海舰队发布

演兵场梳理发现,除了东海,解放军在黄海、渤海海域的军事活动也在同时进行中。连云港海事局3月17日发布航行警告称,黄海南部,自3月18日至26日每天0600时至2400时在34-11N 120-16E、34-11N  120-40E、33-57N 120-40E、33-57N 120-21E诸点连线范围内进行实弹射击。禁止驶入。

中国海事局网站截图

3月19日,大连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称,渤海海峡黄海北部,3月21日1600时至3月28日1600时,在1. 38°51′41″N 121°38′12″E 2. 38°34′12″N 121°38′12″E 3. 38°33′55″N 121°07′51″E 4. 38°48′13″N 121°14′03″E 诸点连线范围内执行军事任务。禁止驶入。值得注意的是,该海域的军事活动持续的时间长,禁航范围固定,从海事局网站发布的航行警告信息来看,最早可以追溯至去年1月份。这个区域执行军事任务从未间断,一直持续至今,并还将继续。

中国海事局网站截图

作者:曾炟
选稿:何佳明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