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新民快评 | 网红减肥产品用禁药当“断药”
新民晚报2021-03-19 10:58:10

商家称“十颗药能减重8到20斤”,真能这么“搞得定”?经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有多家网红减肥产品在二手交易平台热销,两款名为“强金”和“诺卡”的减肥产品颇受消费者青睐。据检测,产品中含禁药西布曲明,服用后会口干、便秘、失眠、恶心、引发血压升高,严重的会肝功能受损。

图片来源:东方IC

“不运动不节食,1天瘦1斤”,有多少爱美或者希望寻回健康的人士,能禁得起这样的宣传营销?当一款“减肥产品”通过营销受到追捧,就变得自带流量,可以轻易推广。问题是,现实中对身体管理缺乏能力的人,往往更会相信所谓减肥产品“快速”的神效。

盲目减肥追捧“神品”的结果是身体自戕,吃减肥产品一定要辨清成分。消费者刘女士购买的减肥产品“诺卡”,服用后觉得不舒服、恶心,还失眠,后经检测发现每千克含有西布曲明31185.8毫克;而童先生购买的减肥产品“强金”中,西布曲明的含量高达17.8%。西布曲明是治疗肥胖症药物,因副作用大增加患心脏病风险,国际上许多国家都禁用。2010年我国也明令停产、销售和使用。这些年从“左旋肉碱咖啡王”“巴西果蔬塑身压片糖果”“舒立轻”再到“强金”“诺卡”,都是添加西布曲明,换个马甲变个名字就能火成“网红”,这背后的问题才更应深究。

在全民小视频时代,“以瘦为美”的审美观念因为生活、经济的拍摄需求变得更加畸形。同时,一些人为了健康也希望能减去赘肉重塑“精身”,追求“速瘦”愿意接受减肥产品的副作用,不惜以健康为代价。冲动盲目的消费减肥,往往让人们失去常识判断,甚至对来自小作坊的减肥产品也能接受。

减肥产品生产的地下化、小作坊化让监管困难重重,在销售阶段,网络化、物流化的销售过程也使监管难度加大。但使用国家禁药挑战国家法律尊严,侵害消费者健康,对网红减肥产品用禁药必须严查。一方面,要探索新机制监管好电商,对代言类似产品的网红也要依法惩处。最为关键的,还是要通过精准打击,切断禁药流通渠道,才可能釜底抽薪。

秦丹/文

作者:秦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