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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雯婕被限制高消费,法院已于今年2月7日立案
中新经纬2021-03-15 12:44:00

天眼查App显示,3月12日,尚雯婕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1)京0101执1857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2月7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人员为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尚雯婕,申请人为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约222.2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尚雯婕。

(原题为《尚雯婕被限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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