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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老人发现儿子非亲生起诉离婚,法院: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
华商报-二三里2020-12-15 15:12:00

今年9月,为解开多年来纠结在心中的疑团,陕西韩城市62岁的王某将两份血样送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发现,自己养育了37年的儿子并非亲生。王某随后向法院诉讼欲和妻子离婚。12月12日,韩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目前,王某正在准备上诉。

亲子鉴定:非儿子生物学父亲

王某和妻子牛某都是韩城市人,判决书显示,1981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37岁,女儿36岁。王某称,女儿目前已经结婚,儿子十六七岁时患上精神疾病,目前没有劳动能力。

王某表示,对于儿子是否亲生的问题,他一直以来都有疑问,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追根问底,选择将孩子养大,“今年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才去做了亲子鉴定,没想到多年来的担心成了事实。”

判决书中,原告王某表示,结婚初期,夫妻二人关系尚可,1996年,妻子离家出走,此后近三年,自己一边抚养孩子一边寻找妻子,1998年底,他将妻子找到带回了家。在这之后,儿子就患上了精神疾病。近两年,夫妻关系恶化,去年10月开始,他在女儿家生活了半年。今年以来,夫妻二人经常闹矛盾,还曾报警处理。今年9月,王某采集儿子和自己的血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排除王某是儿子的生物学父亲。

判决书中,王某表示,自己遭受了严重精神打击,认为被告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信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同时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抚养儿子的费用86400元、精神损失赔偿金10万元等。

法院: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判决书中,妻子牛某表示,她与原告结婚38年,夫妻感情尚好,她为家庭付出太多,且已经60多岁,如果离婚将无家可归,故坚决不同意离婚。

审理过程中,牛某提供住院病历一份,用以证明原告有家暴行为;提供诊断证明书一张,用以证明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质证时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

12月12日,韩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38年,已建立起稳固的夫妻关系,双方均应倍加珍惜,且婚后双方都曾为家庭生活付出艰辛努力,为儿女成长倾注了共同心血。原告现以年满37周岁的儿子非其亲生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这种生活变故对一个62岁的老人来说,确实造成了严重心理伤害,但毕竟双方在儿女成长的这30余年里风雨同舟,相互包容,如果二人能重新审视出现的问题,共同面对,做出理性的选择,存在和好的可能,其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判决:不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牛某离婚。

12月14日,王某表示,他们夫妻矛盾今年以来愈演愈烈,自己将上诉,寻求离婚。

(原题为:《发现37岁儿子非亲生,陕西六旬翁起诉离婚,法院未支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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