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上海服务专区”上线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本市人社部门多渠道搭建就业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2022年4月1日,依托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搭建的“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上海服务专区”正式上线,为广大青年提供“全流程”在线见习服务。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上海服务专区”将全市优质就业见习基地、岗位进行统一归集。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朋友进入专区后,即可对正在招募的就业见习岗位进行简历投递,并在线查看见习基地的反馈。同时,有意向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也可通过专区内专属链接,在线提出申请。除此之外,青年朋友和用人单位还可以在线查询本市就业见习政策及各区就业见习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如何访问“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上海服务专区”?
方式1:登录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jobs.rsj.sh.gov.cn),点击导航栏“就业见习”,即可进入专区。

方式2: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快速进入专区。
就业见习相关小贴士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一)年龄在16至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
(二)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三)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三、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
四、个人参加就业见习可以领到什么补贴?
符合条件的见习学员可以领取见习学员生活费。每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原则上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实行综合工时的见习基地可按综合工时制计算见习出勤工作日,出勤天数不得跨自然月累计计算。补贴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
五、用人单位如何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
如用人单位想要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可点击专区中“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图片后进入在线申请渠道,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进行申请。